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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上海电影学院教学及实验实训用房装修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JA0094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大学 

招标人联系人:

于老师、董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66131721、66130721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招标标段名称: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教学及实验实训用房装修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描述:

本次项目实施范围涉及装修面积约3753.91m²,其中一层面积:3321.67m²,八层面积:432.24m²。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室内墙地面工程、顶棚工程、门窗工程,室内电气照明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

733.91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637.47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635.6506万元人民币

计划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特殊类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内容主要包括黑匣子剧场、审片室以及多功能阶梯教室,须满足声学指标及音视频专业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其以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 180 天。

业绩要求

(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的项目。)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_%。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清单

注:1、主标段为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以该标段为主进行评审的标段;

  2、主标段应包含批量招标所有标段技术标内容,技术标评审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 

 

投标人筛选(适用资格后审项目):

采用

1、筛选条件:

2、投标人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投标人将无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有担保的最低价中标法 

综合评估法(一) 

综合评估法(二) 

澄清低价法 

招投标交易场所: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00:00:002025年07月21日 23:59:59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拓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笑萌 

联系电话:

18641571699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澄清低价法除外)(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09:30:00 

澄清低价法的技术标开标时间(同技术标递交截止时间):_

澄清低价法的商务标开标时间(同商务标递交截止时间):_(技术标完成澄清后公告商务标递交截止时间:_,且该公告发出到商务标递交截止之间不少于5日)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12万元人民币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开标时投标人家数大于等于50家的,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启用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投标技术方案等。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查询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未按规定要求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相关资料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