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XC26000029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未来技术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无人艇用减摇陀螺功能性测试服务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服务内容主要是开发一套适合无人艇姿态稳定控制系统的速度可调、方向可控的往复运动模拟测试系统并开展减摇陀螺集成性能测试,确保减摇陀螺能够有效适配复杂海况,同时严格遵循海洋环境无人系统及模组零部件设计技术要求,为无人艇用减摇陀螺的选型、优化及集成应用提供科学的测试依据与技术支撑。本项目所有设计、开发、测试及技术服务工作,均严格遵循《海洋环境无人系统减摇陀螺适配及测试系统技术要求》,同时参考以下相关标准与规范,确保系统性能及测试结果科学性、可靠性与合规性。(1)《小型水面无人自主航行器海上试验规范》相关试验原则;(2)船舶减摇装置性能测试相关行业标准;(3)海洋环境无人系统模块化设计相关规范。减摇陀螺适配及测试系统相关具体技术要求:(1)往复运动参数:横摇、纵摇,可单独控制或复合控制运动方向;0.1°/s - 10°/s(角度速度),连续可调,调节精度±0.05°/s运动速度;横摇角:0° - 30°,纵摇角:0° - 15°,精度±0.1°运动振幅/角度;(2)模拟海况参数:可模拟波高0.4m-2.0m、周期3s-10s的规则波与不规则波的波浪模拟;支持不同海况模式快速切换,切换响应时间≤1s海况切换;(3)控制性能:运动参数控制精度±0.1°(角度)、±0.05°/s(速度)控制精度;控制系统响应时间≤50ms,机械运动响应时间≤100m响应时间;(4)检测性能:姿态角度检测精度±0.05°检测精度;数据采集频率≥100Hz,确保数据完整性与实时性采集频率;(5)环境适应性:符合海洋环境要求,防护等级≥IP65,具备防腐蚀、防潮湿、抗冲击能力防护等级;(6)系统稳定性:连续稳定运行≥24小时,无故障停机,数据采集无丢失连续运行时间。最终供应商须以纸质和光盘形式交付测报告和系统测试内容。 (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 服务团队 | 是 | 供应商针对本服务项目所能提供的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服务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不少于10人,在无人系统测试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和试验环境,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工作分工、相关基础等。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提供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质量服务承诺书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图或供应商质量控制制度文件。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项目研究周期3个月,供应商在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期限内的进度计划表,并针对计划的管控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简介及往期获得的相关省部级以上科技类奖项证书,近3年内(自2023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3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50%;待本服务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50%尾款。 |
| 服务期限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3个月内。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上海昌平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8110201012601401465
户名:上海欣声招标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6-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