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25000237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一流研究生AI课程建设。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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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1、资源梳理:将学校现有资源结构化挂载,构建知识关系并完善个性化标记和引用。2、知识图谱体系建设:支持知识型和技能型图谱,做好问题图谱建设服务;3、根据建课教师需求定制个人或课程团队数字人 ;4、平台云端资源包填充:平台提供至少 10000 门慕课与20000 本教材资源;提供搜索和推荐服务。5、知识点编辑:支持 AI 自动推荐引用资源,及用户手动修改教学视频片段位置信息;6、支持导入学生名单及一键登录小程序学习,小程序与网页版学习数据互通;7、支持应用 PPT 插件将知识图谱资源插入。8、AI工具提供:(1)AI资源发现:支持对知识点进行学术资料推荐,实现公开领域、第三方资源的搜索与发现。(2)AI构建课程PPT:支持选取内容,生成教学大纲,并根据大纲生成PPT课件。(3)AI生成知识点教案:AI准确提取整合相关知识点,设计教学方案。(4)AI生成课程思政案例: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分析、整合课程思政教育素材,构建案例内容。(5)AI知识点出题:支持AI生成知识点习题,可将习题加入题库,进行资源扩充。(6)AI智能问答:提供问答服务,可运用多轮对话机制,提高智能问答的准确性和效率。(7)查看课程知识建设情况,并支持查看学生学习和掌握情况。 9、运营要求:建设完成的课程提供不少于3年的长期免费运行服务。 |
服务团队 | 是 | 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10人,包含专门的数字课程建设团队和AI课程建设团队,并提供课程建设完成之后的运维服务。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工作能力与经验,提供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等,确保项目的正常交付。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及其分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按照要求的服务内容和进度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期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4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采购人将为驻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供应商提供的建设成果与采购人要求不符合或严重逾期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服务质量承诺书及相关保证方案(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课程建设工作。并提供2年的免费修改服务,服务内容参照《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描述,供应商应提供服务期限内明确的进度计划表(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保证课程建设中所使用的字体素材等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知识产权等纠纷由供应商承担责任。未经采购方书面允许,供应商不得擅自发布或者共享课程。(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应急方案 | 是 | 供应商服务团队需保持24小时响应状态,并提供应急响应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实赔偿,并向采购方支付违约,违约金最高为成交总金额的5%。因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供应商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成交总金额5%的违约金。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自罚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增值服务 | 是 | 针对采购方业务需求,提供不少于2次的技术服务,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中。供应商需提供包含此条款的承诺书。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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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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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往期获得过的相关荣誉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近5年内(自2020年1月起)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的服务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付款方式 | 是 | 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方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交履约承诺书和违约责任书 |
服务期限 | 是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3个月内。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066564018150027780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