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迅采公告
上海大学
智能传播智慧开发中台基础系统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C26000073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智能传播智慧开发中台基础系统。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最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软件等货物的,所采购的货物需均为国产货物,无进口货物。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货物包含有进口的,或原产地标注为境外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货物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货物)。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当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响应材料针对同一事项存在不同结论的表述时,以最有利于采购方的表述条款为准。
13、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XC26000073项目名称:智能传播智慧开发中台基础系统 预算金额:492000元
第一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6-06-09 17:00:00 ~ 2026-06-14 17:00:00
第二轮公告及报价响应时间:2026-06-14 17:00:00 ~ 2026-06-17 17:00:00(如有)
(以上海大学采招中心官网首页各项目显示的倒计时截止时间为准,如第一轮已完成响应提交的,无需在第二轮重复提交)
交货期:30日 交货地点:延长校区新闻传播学院实验大楼
采购需求联系人:胡斯文 联系电话:1896483916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思林、胡晓秀联系电话:021-52181959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130号17层
采招中心监督员:谢金印 监督电话:021-66130721
采购清单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参考品牌 规格配置 明细预算(人民币/元)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
智能传播智慧开发中台基础系统 1、中台管理系统2、智能体设计模块3、前台使用模块4、智能运维模块5、数据源管理模块6、数据集管理模块 492000 1 492000
技术参数
参数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评分等级 参数说明
智能体应用模块 核心指标 1、配置多维度时间筛选条件;2、具备可视化图表洞察智能体运营成效与Token消耗趋势功能;3、实现多模态输入、音视频锚点精准定位功能;4、具备智能体市场检索与复用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智能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块 核心指标 1、具有智能执行、对话流、工作流类型的查询、创建、编辑、授权与导入导出操作功能;2、配置上下线审批流;3、通过开放API接口与推荐问题展示,完成第三方系统的集成对接测试;(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智能执行与模型调优配置模块 核心指标 1、具有LLM模型选择功能;2、具有结构化提示词编排与手动变量传值配置功能;3、能够绑定关键词库、敏感词库、外部工具、知识库与问答库;4、能够设置知识库权限影响范围与敏感词拦截规则;(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多模态知识库构建模块 核心指标 1、具备多种专业解析器,并自定义分段及表格解析规则;2、能够配置音频按时长/语音分段、视频按语音/字幕/时长分段的入库策略;3、能够执行语义/文本/混合检索策略的全库召回测试,完成检索效果的调优、异常重试配置及多级权限授权管理(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企业级工具中心开发与封装模块 核心指标 1、具有调用Json解析/删除、Excel生成/解析、网页获取、Bing搜索、SQL执行、PDF生成、表结构查询等通用内置工具,以及OCR图像识别、图像解析/生成、语音识别/合成、Word生成、文档解析等专业工具;2、能够通过可视化配置或编写代码自定义封装API工具(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动态数据处理模块 非核心指标 1、具备配置企业级RAG增强节点功能,包括添加知识(向量化成功后触发)、文档知识问答(总结并输出引用及图片)、文档/片段检索(语义/文本/混合策略)与相似度重排排序、问答知识检索等。2、能够运用数据表格提取/存储、数据集提取(动态SQL传参)、聊天记录提取、短期/长期记忆存储与检索及工具获取等节点,实现对非结构化知识与动态业务数据的精准处理。(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数据集与底层数据源集成模块 非核心指标 1、具备MySQL数据库链接的创建、编辑与协作管理功能;2、具有数据源绑定,自定义SQL语句并使用{{}}符号设置动态参数功能;3、具有数据集的预览及全字段提取操作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MCP(模型上下文协议)生态接入功能 非核心指标 具有查询当前租户已维护的MCP服务与开放工具;实现第三方MCP服务的接入(配置MCP服务器和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精细化组织架构与IAM管理模块 非核心指标 1、能够搭建最多7层的多层级组织架构,并完成成员转移(确保数据权限跟随变动);2、能够进行角色权限授权与范围查看;3、能够执行用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操作,包括模糊查询、状态筛选、批量导入、默认密码设置、重置密码通道配置与账号启停控制。4、能够配置智能体上下线的合规审批管控流程;5、能够查阅和分析操作审计日志;6、具备License的上传、更新及生效操作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智能营销与电商场景实战模块 非核心指标 1、具有“私域智能导购”与“7x24小时智能客服”搭建功能;2、可以运用知识库与问答优先机制处理售前咨询与售后维权诉求;3、能够通过意图识别与工作流编排,实现订单查询、退换货流转等自动化操作的闭环测试。(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系统基础参数 非核心指标 1、支持独立运行分析任务,全程自动化,支持单任务、多任务稳定执行。支持 7×24 小时稳定可用。2、可输出完整深度分析报告,包含:执行摘要、背景与问题界定、主体分析模块、分析总结、局限性或待验证点。3、主体分析支持多维度分点呈现,包含核心论点、支撑证据、数据说明、总结判断。报告必须附带全部引用的公开信息来源链接,确保可核验、可追溯。来源链接与报告对应内容关联展示。关键结论高亮、数据突出、结构分模块展示。4、支持在线完整查看,支持报告内容复制、引用、用于课程作业 / 实训报告。(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详细软件设计方案或源代码或以往制作同类软件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的技术偏离表或响应材料的,视为本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资质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要求
要求名称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要求说明 评分内容
同类业绩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培训计划 到货后2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0人、不低于3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关专业课程课内培训内容和人员支持。
质保期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3年
4年
5年及以上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交货期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三、质量标准等要求(模板合同节选)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普陀支行

     账号(人民币):1219 4112 5910 301

     户名: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6-06-09

点击此处,登录报名。 未注册单位请先 注册供应商库 ,注册成功并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