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XC25000433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教务部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智慧型互动研学-智能显示终端。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
| 智慧型互动研学-智能显示终端 | 12 | 台 |
| 参数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评分等级 | 参数说明 |
|---|---|---|---|
| 显示能力 | 是 | 核心指标 | 显示尺寸≥86英寸,分辨率≥3840×2160;亮度≥500cd/㎡,对比度满足或优于1200:1,色彩度满足或优于1.07亿(8bits+FRC)。(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功能性 | 是 | 核心指标 | 1.需支持按键锁定功能,开启后按键遥控器、外接USB键盘鼠标均可被禁止使用,可防止其他人操作;需支持HDMI信号唤醒功能,无信号后自动休眠;2.需支持自定义开机Logo或动画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可靠性 | 是 | 核心指标 | 需具备长时间稳定工作,满足或优于7×24小时不间断开机运行。(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其它要求 | 是 | 核心指标 | 整机必须通过CC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并需符合国家节能认证要求。(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系统接入 | 是 | 核心指标 | 学校已建成智慧教室管理平台(制造商“上海衡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管理教室所有多媒体设备,要求本次建设的智能显示终端具备现有平台无缝对接能力,实现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控制开关以及网络状态、设备IP、品牌型号等基础数据同步。(需提供具备支持接入智慧教室管理平台的证明材料,材料可以是原平台制造商证明函或原平台控制及状态功能界面截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外观结构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需采用四等边边框设计,需支持横屏或竖屏场景,采用黑色面框,后壳采用金属材质。(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节目播放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需支持通过U盘直接播放图片、视频;需内置媒体播放器,支持设置节目编辑于播放。(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屏幕保护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支持像素偏移防灼烧功能,减轻设备长时间停留在固定画面所造成的烙印现象;2.支持护眼模式,具备标准、冷色、暖色等选项。(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性能及硬件接口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内置操作系统,满足或优于Android 9.0,具备≥4核处理器,≥2G运行内存,≥16G存储。2.需具备丰富的设备接口,包括但不限于≥1路HDMI 2.0输入,≥1路RS232控制,≥1路音频输出,1路USB播放接口。(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 应急方案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重要时期提供保障服务(如每学期开学前、后至少2周;招生、考试、面试及学校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期)需要安排2人驻场服务,接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修复;其它上课时间每周安排一次巡检。2.在夜间及周末等非工作时间提供应急维修,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或提供备品,其余工作人员需保持24小时可联系状态,作为第二梯队提供支持,需提供第二梯队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3.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安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作业进度质量保证紧急事件应急措施。(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材料予以佐证) |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评分内容 |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3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低于2小时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 |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 3年4年5年及以上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3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70% |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066564018150027780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