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25000235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光电器件IV测试仪。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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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器件IV测试仪 | 1 | 台 |
参数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评分等级 | 参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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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谱匹配度 | 是 | 核心指标 | 光谱匹配度(AM1.5G):<±12.5%【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分析软件 | 是 | 核心指标 | 理想因子分析功能,空间电荷限制电流行为曲线拟合功能,二极管模型计算功能,光谱失配因子修正功能【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光老练测量功能 | 是 | 核心指标 | 光老练测量曲线功能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自动变光强功能 | 是 | 核心指标 | 软件控制自定义多段变光强自动测量,光强变化范围0-100%,光强变化精度≤1%【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测量参数设置功能 | 是 | 核心指标 | 测量过程中偏压时间、电流-电压曲线测量延迟时间可通过软件界面设置【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稳态模拟光源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照射面积≥5 cm x5cm方形光斑(2)辐射空间均匀性:<+2%,A级(3)时间不稳定性:<±1%,A+级(4)300瓦氙灯灯源(5)准直角度:2度半角(6)关机延迟冷却系统(7)辐射强度:优于1个太阳,最高可达1500W/m2(8)自动挡板开关(9)过热自动保护装置(10)辐射方向:向上或向下出光【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测量软件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可测量最大功率点电压、最大功率点电流、短路电流、短路电流密度、开路电压、填充因子、最大功率、转换效率、串联电阻、并联电阻等参数(2)多重迭图显示功能(3)自动正反向扫描测试(4)电流-时间测试功能(5)测量前挡板自动开关控制(6)测量数据自动备份(7)报表可输出图片格式(8)不改变光谱前提下实现软件控制0~100%光强的快速切换【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标准电池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2cmx2cm有效照光面积(2)标准接口(3)附出厂报告,可溯源至第三方的校准报告 |
测试样品台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适用于光源从下向上照射(2)载台尺寸≥220mmx234.2mm(3)载台主体为铁材加上烤漆处理(4)依据器件结沟定制【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手动样品切换盒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尺寸≥195X185X60 mm(长宽高)(2)标准4mm香蕉接口(3)标准同轴电缆传输接口(4)四线式接线方式【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成果图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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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评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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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能力 | 是 | (1)制造商原厂建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专业维修服务和技术服务支持,人数不少于5人,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2)若用户遇故障后求援,须保证1~2小时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工程电话不能解决故障,须保证在2~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处理。每次维修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完成。供应商能快捷地提供各相应零配件,消耗性材料的补充服务。(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2年1月起至今的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同型号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别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个格子内的算一份业绩。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5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2人,不低于48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质保期 | 否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 1年2年3年及以上 |
付款方式 | 否 |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 |
交货期 | 否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
账号(人民币):0208014210004789
户名: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