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C25000178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微电子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活细胞成像分析系统。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采购内容/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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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细胞成像分析系统 | 1 | 台 |
参数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评分等级 | 参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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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配置 | 是 | 核心指标 | 无需额外配置独立电脑,主机与镜体分体式设计,镜体放于培养箱内,主机放于培养箱外,通过有线连接,数据线必须做扁线处理,镜体做完全密封处理。(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功能模块的清晰图片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成像模式 | 是 | 核心指标 | 支持眀场成像和荧光通道成像独立焦距。(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软件系统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成像通道数量 | 是 | 核心指标 | 主机支持同时控制最多6个独立镜体通道,支持后期追加镜体,可连接三色荧光镜体,单色荧光镜体或明场镜体。(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软件系统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荧光通道 | 是 | 核心指标 | 配有一个红绿蓝三色荧光镜体和一个单色荧光镜体,可适合各种荧光实验,同时也可拍明场实验,三种光源成像可自动任意叠加。同时开启两个不同的实验。(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软件系统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设备尺寸 | 是 | 核心指标 | 成像主机尺寸最大不超过:220x190x200mm ,最小不小于:140×90×112mm控制主机:350x290x105mm(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温度监控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镜体内部标配温度探头实时监控培养容器底部温度,且镜体在箱体里基本不散热;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对焦模式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镜体参数独立设置,支持自动/手动对焦,聚焦步进粗、中、细3档可调;(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数据储存 | 是 | 非核心指标 | 独立镜体实验日历图库,方便查看实结果及实验历史,超大存储空间可存储超过 100 万张实验图片;(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软件系统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适配托盘装载型号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可选多型号托盘装载标准35mm,60mm,90mm培养皿,支持6-384多孔细胞培养板及各类型培养瓶如T25、T35、T75的观察;(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扫描模式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配备X,Y双轴移动载物台,实现多孔扫描,多层扫描等可针对4孔板,6孔板,24孔板,96孔板等多孔位扫描。(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软件系统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数据类型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间隔时间拍照,汇合率预警,荧光细胞统计分析,划痕分析,生长曲线分析,自动生成连续播放视频,可录制单通道视频,也可多通道叠加合成。拍摄时间间隔可调,可灵活合成视频,图片以日历形式存储,便于实验者精准查看。(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软件系统相应功能模块的截图清晰展示功能模块及操作界面为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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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评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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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6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5人、不低于15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1年。 | 1年2年3年及以上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2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80%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4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310066564018150027780
户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上海大学
2025-08-22